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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考点记忆:小学教育的历史及发展

编辑:闽州教育  2019-01-29 15:22:45  人气:1839


  【摘要】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即将开考,闽州教育网小编提醒,为了能够顺利拿下这项考试,请跟着小编一起来记忆小学教育的历史及发展这部分的考点,这可是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科目的重要考点,所以要认真记忆哟。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考点记忆:小学教育的历史及发展

  一、小学教育概况

  小学教育又称为初等教育,是学制中的第一个阶段的教育,教育的对象一般为6-12岁的儿童。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是对全体公民实施的基本的普通文化知识的教育,是培养公民基本素质的教育。基本的普通文化知识一般包括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两部分。

  二、小学教育的特点

  小学教育作为教育的一般特点之外,还具有自身的特征。

  全民性:广义讲小学教育必须面向全体人民,从狭义上讲小学教育必须面对全体适龄儿童。

  义务性:义务教育是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一定年限的普及的、强迫的和免费的教育。

  基础性:小学教育的基础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小学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基础

  小学教育个体身心发展的基础

  小学教育中课程内容的设置具有基础性

  全面性:小学教育的全面性主要指向儿童进行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教育,通过提高儿童的身心素质,并培养儿童高尚的思想品德素质,使其具备国民应有的一些基本素质,为他们进一步深造提供条件。

  三、小学教育的任务

  小学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打好基础,即要求学好语文、数学,打好读、写、算的基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①根据童年期儿童的生理发展水平,对学生进行适度的系统学习,避免过度疲劳和过度紧张,学习活动的设置要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

  ②培养小学生有目的、有顺序地进行观察,引导儿童从知觉事物表面特征发展到知觉事物的本质特征。

  使小学生的有意注意得到发展。

  逐步发展逻辑思维的能力

  ③培养小学生对学习的兴趣

  并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④培养小学生道德认知能力

  四、我国小学教育的发展

  1.古代小学教育

  在中国古代社会,一般将8-15岁儿童的“小学”教育阶段称为“蒙学”,对儿童进行启蒙教育。

  我国古代对童蒙教育十分重视,殷、周时期,就出现了为贵族子弟设立的小学。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私学的产生,民间也开始出现了对儿童进行启蒙教育的机构。

  宋元时期是我国古代蒙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全国城乡都设立了不少蒙学,推崇“尊孔崇儒,倡导佛道”

  《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字文》(基本常识和做人道理)是流传最广泛的蒙学教材,俗称“三、百、千”

  蒙学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初步的道德行为训练和基本的文化知识技能学习。

  2.近代小学教育

  (1)1878年我国近代小学教育的创始人张焕伦创办了上海正蒙书院,揭开了我国近代小学教育改革的序幕

  (2)清末(1902年),统称为《钦定学堂章程》(以日本的学制为蓝本),又称壬寅学制,以此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壬寅学制规定儿童从6岁起人蒙学堂(4年),10岁入寻常小学堂(3年),13岁入高等小学堂或是简易实业学堂。

  (3)1904年清政府公布了《奏定学堂章程》(以日本的学制为蓝本),又称癸卯学制。

  该学制规定蒙养院是幼儿教育机构,招收3~7岁幼儿。儿童7岁人初等小学堂,接受5年的小学教育。癸卯学制规定的小学教育阶段与现代小学教育阶段基本吻合。课程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等。

  (4)民国初年,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了壬子癸丑学制(以日本的学制为蓝本),规定初等教育段分初等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两级共7年,法定入学年龄是6周岁。

  在中国近代,伴随着小学教育的制度化,小学教育的义务教育性质出现。

  3.现当代小学教育

  (1)“新学制”——“六三三学制”规定的小学教育

  1922年的“新学制”规定小学年限为6年,分为初级小学(4年)和高级小学(2年)。

  (2)国民政府时期的小学教育——基本沿袭“新学制”,依时事变化

  (3)新中国的小学教育

  ① 1951年《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

  原有学制中规定初等学校(小学)修业六年并分为初高两级的办法使广大的劳动人民子女难以受到完整的初等教育。

  小学的修业年限是五年,实行一贯制,取消初、高两级的分段制。入学年龄以七足岁为标准。

  ② 1978年以来的小学教育

  小学招收6-6.5岁的儿童入学,学制为6年(也可以继续五年一贯制的试验)。

  我国当前小学教育的特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尤其重视义务教育,办学体制多样化,教师队伍建设日趋完善、课程改革不断得到深化。

  精彩文章分享:小学教育教学知识考点精髓之教育制度概述

  一、教育制度的含义

  广义的教育制度指国民教育制度,指一个国家为实现其国民教育目的,从组织系统上建立起来的一切教育设施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综合。

  狭义的教育制度指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总体系,具体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目的,要求,入学条件,学制年限及他们之间的关系。

  二、学校教育制度形式上的发展

  1.前制度化教育(非正式教育,正式非正规教育)

  前制度化教育始于与社会同一的人类早期教育,终于定型的形式化教育,即实体化教育。

  定型的教育组织形式包括了古代的前学校与前社会教育机构、近代的学校与社会教育机构。

  2.制度化教育(正规教育)

  近代学校系统的出现,开启了制度化教育的新阶段。从17世纪到19世纪末,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建立起近代学校教育系统,大致说来,严格意义上的学校教育系统在19世纪下半期已经基本形成。

  中国近代制度化教育兴起的标志是清朝末年的“废科举,兴学校”,以及颁布了全国统一的教育宗旨和近代学制。

  3.非制度化教育思潮

  非制度化教育所推崇的理想是:“教育不应再限于学校的围墙之内”。

  三、影响学制确立的因素

  1.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发展状况

  2.社会政治经济制度

  3.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

  4.本国学制的历史发展和国外学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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