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在备考2019一级建造师这场考试的人,如果你想要一次性通过考试的话,请跟着闽州教育网小编一起往下看一看《工程法规》之禁止串通投标这部分的考点,这是2019一建考试比较重要的部分,一建备考生们,请速速来了解一下吧。
2019一建考点:《工程法规》之禁止串通投标(节选)
一、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招标投标法》也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招标投标法》也规定,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精彩文章分享:2019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习题之工伤保险的规定
1、工伤的认定范围
(1)工伤认定的原则: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
(2)认定范围的扩展:①患职业病的;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④在抢险救灾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⑤革命伤残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3、农民工的工伤保险
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分包单位将工程(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该组织或个人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发包单位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典例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下列职工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有( )。
A、赵某被诊断为患职业病
B、钱某工作岗位上突发心脏病死亡
C、孙某复员后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
D、李某上班期间与他人打架斗殴导致重伤
E、周某因吸毒被送往戒毒所住院强制戒毒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伤保险的规定。打架斗殴、吸毒不属于因公负伤,不认定为工伤,选项A属于工作原因受伤,认定工伤,选项B、C属于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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