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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之索赔要点推送

编辑:闽州教育  2019-02-25 16:07:49  人气:835


  【摘要】备考2019一级建造师考试可不简单,想要顺利拿下考试,不然付出白费,就要多记忆考点。所以说,下面闽州教育网小编和大家分享的2019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之索赔要点,请一定要来认真记忆哟。

  2019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之索赔要点推送

  索赔的概念及分类

  (一)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双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它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正常现象。

  (二)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目的分: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2.按索赔的依据分:合同规定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

  3.按索赔的对象分:索赔和反索赔。索赔通常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反索赔常指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

  4.按索赔的业务性质分:工程索赔、商务索赔。

  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单项索赔、总索赔。

  索赔的处理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依合同为依据审查索赔要求的合理性、索赔价款的正确性。另外,承包商也只有以合同为依据提出索赔时,才容易索赔成功。

  2.及时、合理处理索赔。如承包方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积累下来可能会影响其资金周转,从而影响工程进度。此外,索赔初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来往的单项索赔,拖到后期综合索赔,将使索赔问题复杂化(如涉及利息、预期利润补偿、工程结算及责任的划分、质量的处理等),大大增加处理索赔的难度。

  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应建立严密的工程日志,建立业务往来文件编号档案等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的索赔事件的发生。监理工程师应对可能引起的索赔有所预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精彩文章分享:2019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加分练习题分享

  1.【多选】所有权的内容包括( )。

  A.占有权

  B.处分权

  C.使用权

  D.抵押权

  E.收益权

  2.【多选】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有( )。

  A.地役权

  B.留置权

  C.土地承包经营权

  D.宅基地使用权

  E.建设用地使用权

  3.【单选】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续期和消灭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建物及附属设施应一并处分

  B.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使用期限的约定不得超过50年

  C.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D.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BCE

  【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作为物权的一种,其具体权能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共四种,即ABCE四个选项,而D是担保物权的一种,不属于所有权。故ABCE四个选项为正确答案。

  2.【答案】ACDE

  【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而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故正确答案为ACDE。

  3.【答案】A

  【解析】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2)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温馨提示:2019已经到了,再不开始备考一级建造师就来不及了。请想要报考2019一级建造师的小伙伴,赶紧抓紧时间备考吧。若想要了解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的信息,不妨咨询下闽州教育的老师们,他们将为大家细心解答各种问题的,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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